1.宁波象山打的费用怎么算

宁波93号汽油价格_今天宁波汽油价格92多少钱

文/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将价格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从每升0.2元提高到1元。同时,取消了养路费等6项与机动车有关的收费,逐步取消偿还二级公路费。

到1月31日,燃油税已经开征一个月了。税费实施前后,汽车维修成本变化了多少?我们访了三位车主,看他们各自的叙述。

这三个人职业不同,车型不同,里程不同,但加油的前提条件是一样的:都用93号汽油;1月1日0时至1月15日0时,油价为5.05元/升,1月15日0时至1月31日0时,油价为4.94元/升(1月15日0时起,每升下调0.11元)。油价包括每升上涨的0.8元。

为便于计算,我们将1月份的油价统一平均为(5.05元/升+4.94元/升)/2=4.995元/升。设不征收燃油税,每升油价扣除0.8元汽油消费税,即4.195元/升,但需缴纳200元/月的额外养路费。

由于征收燃油税的附加条件“逐步取消偿还二级公路通行费”尚未实现,因此在计算时不会考虑过街桥梁的通行费。

张**,她停五个人,开两个人。

每月节省163.5元。

汽车排量:1.6L。

油耗:8L/100公里

1月里程:570公里

总油耗:45.6升

张**家住杭州文三路,单位在武林广场附近。单位车位是典型的,门口车位6元/小时。经过几天在收费员POS机下伤脑筋的日子,张**加入了“停五开二”的行列——反正她家离单位不远,上班时间还骑自行车,周末出去见朋友逛街也才开车。一个月后,最多也就只开了570公里,大概消耗了45.6升油。

今年1月实际成本:45.6升×4.995元/升=227.8元。

设不征收燃油税:45.6升×4.195元/升+200元养路费=391.3元。

不走路去上班的宋先生

一个月存13.9元。

汽车排量:2.0升

油耗:11升/百公里

1月里程:2430公里

总油耗:267.3升

宋先生是省公务员,家住杭州城西,在环城西路工作。他是典型的上班族。每天早上宋先生送女儿去幼儿园,送妻子去上班,晚上再一个个送她回家,这样一天下来平均里程就是几十公里。春节期间,宋先生一家三口回到温州老家,行程800多公里。今年1月,他的车总共行驶了2430公里,消耗了大约267.3升的油。

今年1月实际成本:267.3升×4.995元/升=1335.2元。

设不征收燃油税:267.3升×4.195元/升+200元养路费=1321.3元。

经常出去跑项目的孙先生。

一个多月的支出是390.1元。

汽车排量:2.4升

油耗:13升/百公里

1月里程:5674公里

总油耗:737.6升

三个人中,孙先生开车最多。孙先生经营着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同时也是设计总监。他每天在一些项目现场之间跑。经营宁波、温州很常见。偶尔会开着自己的车去合肥、南昌等周边城市跑项目,所以他一个月跑5674公里,耗油量约737.6升。

今年1月实际成本:737.6升×4.995元/升=3684.3元。

设不征收燃油税:737.6升×4.195元/升+200元养路费=3294.2元。

通过对比三位车主的费用,我们发现每个月行驶两三千公里后的油耗在300升左右,这是一个临界点——燃油税开征前后的费用基本持平。如果少于这个数,会比以前省钱。引入燃油税后,这也实现了道路使用者“多用多花、少用少花”的目标。

百万购车补贴

宁波象山打的费用怎么算

宁波海能油库有汽油。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得知,宁波海能调和油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0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制品销售,包括石油,汽油,柴油等,不含危险化学品。宁波海能油库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丽阳路8号。

关于调整象山县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象山县道路运输协会、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单位:

为改进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经县同意,决定调整象山县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一)起步价由现行的4公里8元调整为2公里7元。

(二)车公里价格由现行的每车公里1.80元调整为每0.5公里1元。

(三)空驶费:单程载客5公里以内不收空驶费,超过5公里部分,车公里加收50%的空驶费;对往返租车的乘客,不得收取空驶费。

(四)等候费:对乘客要求等候、路堵等候、红灯等候、待渡等候收取等候费,累计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5分钟部分,等候费按每30秒0.20元计收。车辆抛锚、肇事、摆渡等原因造成的停车等候,不得向乘客收取等候费;如遇上述情况司机应当及时按键停止计费。

(五)夜间行车补贴费:补贴时间为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补贴费标准为每车公里0.40元。

二、建立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以代表品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5.83元为基准价格,当代表品达到或者超过每升7.05元并持续15天以上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交通部门批准,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当代表品价格达到或者超过每升8.27元并持续15天以上时,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以后依次类推。加收燃油附加费后,当代表品价格回落至上述标准并持续15天以上时,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直至取消燃油附加费。

三、在载客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车辆通行费以及因乘客原因发生的停车费由乘客承担。车辆通行费包括通过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等所需费用。

四、县内区域小客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五、经营者应当统一使用计价器收费,使用财税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否则,乘客有权拒绝付款。

六、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运价,先在新投放的车辆执行。原有经营车辆在计价器(芯片)更换安装之前,仍按原规定运价收费;计价器(芯片)更新后,即按新的运价规定执行。

象山县物价局

象山县交通局